「沒結婚是自由身」!女友婚前與男閨蜜「旅遊3天2夜」同住飯店 男友爆氣退婚:成全你的自由
男女之間到底存不存在所謂的絕對純潔的關係,這個問題,一直都處在爭論不休的階段。
一部分人認為,男女之間是存在純潔關係的,只是性別不同而已,其實都一樣,男女也可以成為字面意思上單純的朋友、兄弟姐妹的關係。另一部分人則認為,男女之間所謂的純友誼,都是給自己的不忠找到最蒼白、最毫無意義的借口。但凡是明白人倫的,都會知道「男女有別」的重要性。
男人和女人的性別不同,就意味著男人和女人之間就應該保持距離。
隨著社會日益的開明和發展,諸如「男閨蜜」、「藍顏」和「紅顏」等異性關係開始泛起,這種異性關係對愛情構成了相當程度上的威脅和挑戰,因為這種關係的存在已經突破了傳統異性友誼的範疇,頗有點像遊走在愛情與友情之間的模糊情感,如何看待和處理愛情與之共存的現象,這是新時代人際交往中產生的新問題。
一對情侶在居民樓下發生推搡和爭吵,短短不過數分鐘的爭執,最後男生怒而轉身離開,女生反而焦急地追了上去,而這件事發生的背景與女生那三天兩夜的外出有關。
這對年輕的男女是情侶關係,兩人談了三年的戀愛,感情已經穩定,兩人決定今年結婚,並且在結婚前兩人已正式舉辦了訂婚儀式,就等著雙方正式領證結婚,正當男女雙方人家籌備婚事時,女友在婚前突然向男友提出一個要求:自己需要三天兩夜外出處理一些私事。
可是男友在問對方去哪裡以及處理什麼私事時,女友卻避而不答,男友出於尊重也沒過多深究,就在準備正式結婚的前一天,男友去女友家找她商量婚事時,卻發現女友和一位男性住在酒店的「標間」,這讓他怒不可遏,兩人遂發生爭執。
女友解釋,那位男性是自己的發小,也是自己的男閨蜜,兩人關係一直不錯,平日裡以哥們相稱,就在結婚前夕,男閨蜜向她表示自己失戀,聽聞男閨蜜這麼一說,自己丟下手頭的工作,陪伴男閨蜜外出旅遊散心,希望對方能走出失戀的陰影,自己雖然與其共處三天兩夜,但可以發誓絕對沒有發生什麼背叛感情的事,自己完全是清白之身,僅僅只是出於對男閨蜜的關心而已。
可是女友的解釋並不能讓男友完全認同,他依舊無法接受自己的女友婚前與所謂的男閨蜜外出旅遊,這個解釋太顯蒼白無力,男友的不信任讓女友也是倍感委屈,她表示雖然兩人即將結婚,可畢竟還沒結婚,至於自己和誰出去玩那是自己的「婚前自由」,男友不應無理干涉。
女友這句解釋讓男友感到怒火中燒,當場表示要求分手並退婚退彩禮,既然女友要所謂的「婚前自由」,那自己就徹底讓她自由。
男友突然的發難讓女友感到非常錯愕,她不認可男友單方面退婚退彩禮的要求,自己並無任何過錯,男友這種神經過敏的行為和看法讓人無法理喻,兩人為此持續發生爭執,也就有了開頭兩人在居民樓下發生推搡和爭吵的一幕。
事情的經過並不複雜,自己在有對象的前提下,如何與異性進行合理尺度的交往,這是一件非常敏感的事,只是不同的人看問題的立場不同,也就會產生不同的觀點,在這位女友的心目中,男閨蜜是自己從小長到大的發小,兩人雖然性別不同,但感情不亞於同性的好友。
在某些女生的眼中,男閨蜜的存在甚至可以與親情劃上等號,男閨蜜既可以像正常的閨蜜一樣向對方訴說自己的內心情懷,同時男性天生的洒脫性格又能讓自己毫無顧忌,可以說男閨蜜的存在綜合了閨蜜和正常男性的優點,在某種程度上也就成了女生的第二親情。
歸根結底,這件事涉及到一個主要問題:世界上究竟有沒有純潔的異性友誼?對於這個問題,其實爭議頗多,眾說紛紜之下並沒有達成共識,或許在某個具體個人的觀念中,我們不否認這個世界上還是存在純潔的異性友誼,只是這種「純潔」認定的標準和認可範疇僅限於這對戀人雙方,但我們沒辦法要求自己的戀人也要認可這個結論,戀人雙方對這個問題的迥異看法是導致這個問題的根源。
女友認為兩人外出旅遊三天兩夜很正常,自己只是陪伴男閨蜜散心,可是這位即將結婚的女生沒有設身處地地換位思考,感情和婚姻是需要互換立場地思考問題,而非單純地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假設自己的男友在婚前與所謂的紅顏外出旅遊三天兩夜,自己又會作何感想呢?相信自己的心中多少會有一定的排斥,因此,自己不懂得站在對方角度思考問題,這不僅是一種自私的表現,也是一種對待與異性交往的雙標看法。
與此同時,這裡面還存在一個細節,女友在婚前外出前夕,男友詢問對方去哪裡及其出去幹什麼的時候,女友避而不答,以致於男友發現這件事的時候暴跳如雷,這足以說明女友的內心其實深知事先告訴男友這件事會導致什麼後果,但她的這種隱瞞和先斬後奏的方式無異於是一種欺騙,「婚前自由」成了自己掩蓋這件事冠冕堂皇的借口罷了。
「婚前自由」並不等於絕對放縱,對於一個已經訂婚並即將結婚的女人而言,自己應該懂得與異性交往的紅線在哪裡,雖然從法律上來說,婚姻關係從領證的那一刻開始正式起算,但是從感情這一層面來說,兩人從正式確立戀愛關係起就需要履行與婚姻類似的義務,利用嚴苛的「婚前自由」概念對感情的階段進行正式劃分,其結果只會讓自己陷入糟糕的被動之中。
就在這件事中,其實當自己決定要結婚的那一刻開始算起,自己就應該自覺地與所謂的「男閨蜜」保持一定的距離,「男閨蜜」的這個概念也應該修正降級為「異性好友」,愛情具有排他性,沒有哪個男人會容忍自己的女人與其他異性有超乎尋常的親密聯繫,反之,男閨蜜未來的妻子也同樣不會允許自己的老公與其他女人有過於親密的互動,從這一邏輯看來,男女之前的友誼在時間上不具備長期持續性,只是階段性男女雙方出於各自心理和情感所需而產生的一種模糊情感,一旦某一方的愛情降臨時,那麼這種模糊的情感就必須要退出舞台,糾纏不清只會讓愛情受傷。
平心而論,或許兩人多年的友情無法一下子斬斷,但是幫助失戀的異性好友,並不是只有單獨與之外出旅遊三天兩夜一種方法可行,語言上的安慰也並非不可行,只是在幫助對方解決問題的時候要注重自己目前的身份,什麼樣的人際關係對應著什麼樣的社交方式,這一點尤其需要注重。
因為自己一時的「熱心」幫助而導致男友婚前要求退婚退彩禮,確實顯得得不償失,只是這件事卻讓我們看到一個道理:感情具有強烈的排他性,自己在交往的過程中,切勿用所謂的「男閨蜜」和「紅顏」等概念打擦邊球,這不是對感情的考驗,這是對感情的傷害和踐踏,最終為之買單並付出慘痛代價的必定是自己。
你們如何看待這位女友婚前與「男閨蜜」外出旅遊3天2夜的做法?歡迎大家留言討論,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