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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聽到機場廣播!媽媽錯過班機「來不及趕去陪考」兒子慘落榜 她氣炸「把機場告上法院」判決結果出爐
(示意圖/圖片來源:中央社)
一審時,桃園地方法院認為王女沒有辦法提出航空公司和機場的員工污辱她、故意不讓她登機的證據,因此駁回她的請求,但王女仍不放棄堅持上訴,二審高等法院認為王女不是第一次搭飛機,應該熟悉搭機流程,而且登機證都清清楚楚寫出登機時間和地點,當天桃機也確實有以國、英、台語輪播4次的廣播,而王女依然提不出證據支持有被羞辱,因此再次被法院駁回請求,全案定讞。
(示意圖/圖片來源: Google Maps)
真的好浪費司法資源啊~
來源:地方法院判決書